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0

120.在其它星球,

120.在其它星球,神性真理通过灵人和天使的口耳相传而为人所知,如在前面论及这个太阳系的星球居民时所说的那样。但这种显现方式局限于家庭群体,因为在大多数星球,人类都分为各个家庭生活。因此,通过灵人和天使被如此启示的神性真理仅限于家庭群体,无法传播得更远;并且除非不断做出新的启示,否则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遗失。而在我们地球则不然,因为在这里,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会永远保持完整。

属天的奥秘 #3885

3885.还有一次,

3885.还有一次,当我从源于身体感官印象的观念中退出时,天堂之光向我显现。这光使我远离这些观念,因为天堂之光中含有属灵生命在里面(参看1524, 2776, 3167, 3195, 3339, 3636, 3643节) 。当我被这光包围时,肉体和世俗的兴趣看上去像是在我下面。我仍能意识到它们,只是觉得它们离我更远了,仿佛不属于我。这时,我觉得自己好像脑袋在天堂,身子却不在天堂。在这种状态下,我还得以发觉天堂的普遍呼吸及其性质。它是内在、放松和自发的,并以三比一的比率对应于我自己的呼吸(即天堂呼吸三次,我呼吸一次)。我又同样的方式发现,我的心跳回应天堂的心跳。这时,天使告诉我,地上每一个生物的心跳和肺呼吸都是从天堂中的这些相应运动发出的。他们还说,没有哪两种心跳或肺呼吸的频率是一样的。其原因在于,在天堂,心跳和肺呼吸扩散进入某种连续事物,从而进入一种努力;这种努力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在这些生物中产生各种不同的运动,这些变化取决于各自的具体状态。

属天的奥秘 #2554

2554.“他们必为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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